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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套人民币目前已经全部停止流通,不可在市场上合法使用。以下是具体信息:
1964年4月15日: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停止流通由苏联代印的3元、5元(红版)、10元(大黑拾)券。
1998年12月31日:第二套人民币其余券种(如1分、2分、5分、角币、1元、2元、5元等)全面退出流通。
仅具收藏价值:第二套人民币已成为钱币收藏市场的热门品种,部分珍稀券种(如大黑拾、苏三元)价格极高。
银行不再兑换:自退出流通后,银行不再提供兑换服务,仅能在收藏市场交易。
禁止流通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》,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不得作为支付手段,否则可能面临处罚。
建议:若持有第二套人民币,建议妥善保存或通过正规收藏渠道交易,而非尝试使用。